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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登记新规引发“以人查房”公开范围之争

来源:中国经济网 编辑:孟畅 实习生:李雅婷 2014-08-20 15:31:33
时刻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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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历经七年酝酿,中国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近日终向公众揭开面纱。支持不动产查询让这份新规成为民众“反腐新期待”,但不动产公示范围有多广,即通常所说的“以人查房”条款应该实现到何种程度,也引起舆论广泛争议。
  
  中国国务院法制办15日公布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对于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不动产如何公开查询,这份条例规定: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、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,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。同时,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查询、复制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。
  
  随着中国反腐工作的一步步深入,房产在官员腐败案件中成为引人注目的“要素”。拥有22套房产的广东“房叔”;有4个户口在京拥有41套房产的陕西“房姐”……这些案件引起社会极大关注。
  
  根据公开的中央巡视组反馈情况和各地方整改通报,在2013年以来被巡视的21个省份中,有20个省份发现了房地产业腐败,占比达95%。
  
 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,《条例》本意在于以不动产登记来确定物权,但社会公众对其焦点在于房产信息到底多大程度公开范围。
  
  网民“八戒的金箍棒”认为,尽管这份条例对查询不动产设置了限定,但它依然会对反腐起到很大作用:“原来因为没有登记,官员们可以肆意隐瞒不报,组织也没有办法。以后纪委动动鼠标就可以看到房产情况,怎么说对反腐败没有大作用?”
  
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表示,不动产登记制度被部分媒体和公众解读为查处贪官的利器,有些“剑走偏锋”:“该制度的首要意义是?;ざ皇前岚ㄋ饺嗽谀诘牟撇ɡ说睦妗2宦凼遣皇枪?只要是非法所得,有无登记制度都不受?;??!?BR>  
  “从个人隐私上来说房产信息不宜绝对公开?!北本┦兄新茁墒κ挛袼墒钊鹚?不动产完全公开查询并不是国际通例,各国在隐私和信息公开之间所把握的尺度都有所不同。如果要达到反腐的效果,应该为官员的财产公示公开建立专门制度,而不宜从立法角度总括起来。
  
  不少专家和业内人士对完善《条例》提出了建议。有业内人士建言,对于不动产公开查询范围可以考虑区分对待。比如一定级别以上的公务员,公众可以对其公开查询。既然公务员财产要申报公示,如果说老百姓查不到,公众监督的效率就降低了。而对于其他社会人员的查询,如果不是相关利益人,则不允许公开。

来源:中国经济网

编辑:孟畅 实习生:李雅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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